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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有關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(2%) 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因設籍人受疫情影響,出境逾2年戶籍於109年或110年遷出國外者,得於112年9月22日前申請續按(2%)課徵地價稅

日期:111-08-05    資料來源:冬山鄉戶政事務所

轉知有關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(2%) 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因設籍人受疫情影響,出境逾2年戶籍於109年或110年遷出國外者,得於112年9月22日前申請續按(2%)課徵地價稅。

類別:[最新消息]
上版日期:111-08-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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