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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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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增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之戶籍登記項目

日期:103-03-19    
新增戶籍地已辦妥出生別變更或更正登記者之關係人,須隨同辦理出生別變更或更正登記者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。自即日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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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別:[本所公告]
上版日期:103-03-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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