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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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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持憑未經驗證之委任書辦理印鑑證明解釋案

日期:102-05-08    

為避免印鑑證明遭他人冒領,戶政事務所人員於受理申請印鑑證明時,民眾如出具一般未經驗證之委任書請領印鑑證明,戶政事務所人員於受理時應先行查證當事人入出境紀錄,確認無出境情形時始予受理核發,以保障民眾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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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別:[本所公告]
上版日期:102-05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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