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徵求宜蘭縣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辦理「增置及核校戶籍資料作業」臨時人員合計27名
一、徵求名額:
(一) 本案採「分區報名,分區錄取」。
(二) 宜蘭市戶政事務所6人、羅東鎮戶政事務所4人、蘇澳鎮戶政事務所2人、頭城鎮戶政事務所2人、礁溪鄉戶政事務所2人、壯圍鄉戶政事務所1人、員山鄉戶政事務所2人(其中1人工作契約自進用日起至98年10月31日止在員山鄉戶政事務所工作;98年1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改至壯圍鄉戶政事務所工作)、冬山鄉戶政事務所3人、五結鄉戶政事務所2人、三星鄉戶政事務所1人、大同鄉戶政事務所1人(工作契約自進用日起至98年10月31日止在大同鄉戶政事務所工作;98年1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改至三星戶政事務所工作)、南澳鄉戶政事務所1人(工作契約自進用日起至98年9月30日止在南澳鄉戶政事務所工作;98年10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改至蘇澳鎮戶政事務所工作)。
二、資格:
(一) 勞動市場弱勢勞工或失業青年、中高齡勞工、婦女、原住民及身心障礙者。
(二) 具電腦操作經驗及熱心學習電腦操作者。
(三) 進用人員不得具雙重國籍身分。
三、僱用期間:自98年7月1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。
四、工作地點:各應徵之戶政事務所
五、工作內容:親等資料建檔及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資料核校及查驗。
六、工作時間: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。
七、進用人員薪資:按日計酬,日薪800元×天,每月不得超22天。
八、有意者請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個人履歷(履歷表應附照片、並註明欲應徵之「戶政事務所所別」)於98年6月5日前(以郵戳為憑),寄至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宜蘭縣政府民政處戶政科收,並請於信封註明「應徵之戶政事務所所別」(未註明者,視為證件不齊全)。逾期或證件不齊全者恕不予受理,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,不合者恕不退件。
九、聯絡人及電話:李小姐03-9251000分機125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