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選單開關

:::

最新消息

列印[另開新視窗]

回復傳統姓名及回復漢人姓名

日期:103-11-03    

回復傳統姓名及回復漢人姓名登記

 

申請回復傳統姓名及回復漢人姓名者,以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,持國民身分證、戶口名簿、印章(或簽名)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,經戶政事務所查證無姓名條例第12條所列情況後,即可回復傳統姓名、漢人姓名(但申請回復原有漢人姓名者以一次為限),已領國民身分證者,另攜帶二年內照片一張辦理換證。

 

 

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並列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登記

原住民申請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並列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者,以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,持國民身分證、戶口名簿、印章(或簽名)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。

 

類別:[最新消息]
上版日期:103-11-03

close